本报讯)财政部长穆丽亚妮(Sri Mulyani Indrawati)计划停止向逃税者置于刑事犯罪处理。政府希望更多地致力于解决支付税款的义务,而不是将其刑法事化。希望取得国会的支持,以改进这项税收规则;该规则将载于修订《税收法》(KUP)一般规定和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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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27/5),财政部长特别助理尤斯蒂努斯(Yustinus Prastowo)解释了为什么财长想制定这一规则,以获得更多的国家接入。现行《税收法》(KUP)中的刑事处理只是为了让纳税人生畏和起着威慑作用。KUP确实有最后补救措施,即以支付税务获得国家收入的行政和解优于刑事处罚。因此,对于错误填写《年度税务报告》(SPT) 的纳税人( WP),仍可以通过利息罚款来纠正SPT,并按错误程度而异给予制裁。当被调查时,晓得是故意虚报,将给予高达10%的处罚。如果已进入调查阶段,仍然可以行政处理,给予300%的利息罚款(旧法规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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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斯蒂努斯称道,这意味着,国家将获得可观的收入,比起定为刑事犯罪,处于少量罚款,以及监禁。此外,从现有的税务案件,WP不愿意支付少付的税收及利息罚款;可当被提呈法院起诉时,立即有缴税的意愿。然而,目前的法规规定,如果已经进入审判阶段,就不能再支付罚款。在判决之前,没有任何出路,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了。这是我们要寻找的解决方案,只要还没有被起诉,可以将少缴付的税款施予300%的罚款制裁;特别按刑事条款39A,则给予400%的罚款。因此,这种安排仍然符合KUP的精神,从而提供了出路。(转自国际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