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
一、会员类别
商会总会将吸收在印度尼西亚投资经营的中国企业作为会员,同时接纳中国驻印度尼西亚的地方商协会及联系会员。
二、申请加入商会总会的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国及印尼本地法律法规。
(2)拥护商会总会章程。
(3)执行商会总会决议。
(4)在印尼有正常业务经营。
(5)依法登记的企业。
(6)积极参加商会总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
三、下列人士不具备入会资格
(1)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外籍人士。
(2)有由商会总会认定的违约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者。
(3)有严重损害商会总会利益行为者。
(4)秘书处审查认为其不具备入会资格者。
四、会员入会程序
(1)申请人提交入会申请。
(2)秘书处审核。
(3)商会总会审批。
(4)审批结果报备中国驻印尼使馆经商处。
五、会员的权利及义务
1、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商会总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商会总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参与使领馆、商会总会组织的相关调研、交流和合作项目、活动。
(4)有对商会总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商会总会的章程,执行商会总会的决议。
(2)维护商会总会合法权益。
(3)完成商会总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向商会总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积极宣传并参与商会总会的各项活动,协助商会总会发展会员。
(7)为商会总会的发展献策出力。
(8)联络人、联络方式更改时及时通知商会总会。
六、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会员资格相应终止
1、会员自主退会,并向商会总会提交书面申请。
2、会员企业无故逾期一年不缴纳会费的。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会会员大会的。
4、严重违反商会总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给商会总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
5、被登记管理部门吊销执照的。
会员不遵守本会章程或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备使馆经商处。会员退会、被取消会员资格后,其在商会总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七、会费标准及会费的管理和使用
1、商会总会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会费年费计算以自然年(即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单位,次年会费标准将以会员大会审议结果进行调整,本年度会费标准为:
普通会员:10,000,000 印尼盾1年。
理事会成员:100,000,000 印尼盾1年。
执行副会长/副会长单位:150,000,000 印尼盾1年。
会长/名誉会长单位:200.000.000印尼盾1年。
2、会员身份在缴纳会费后生效,有效期自生效日期开始。
3、商会总会收取的会费由商会总会的秘书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商会总会财务条例的规定使用。以上权益的告知请您认真阅读,如您有任何疑问或要求,请随时联系商会总会秘书处。在此,感谢您对商会总会的信赖和支持,期待您的加入。
附件 1:《入会申请表》
附件 2:《入会申请流程》
附件 3:《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 4:《企业入会推荐信》出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