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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为提高进出口便利,签署交换原产地数据备忘录

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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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拉社6月30日雅加达讯】中国政府与印尼一致同意,通过电子方式交换原产地数据,来提高进出口便利。
两国有权发行原产地证书(SKA)机构通过电子交换原产地数据并签署谅解备忘录,以协助两个落实自由贸易协定。
安达拉社援引贸易部对外贸易总局局长欧克(Oke Nurwan)在雅加达发布的新闻稿表示:“在数字化时代,贸易部必须采取新措施来满足企业家需求,以便有能力在国际市场竞争,同时创造快速、简单以及透明的公共服务。”
其中的方式是开发电子原产地证书(e-SKA)系统,加强与伙伴国建立的合作,通过电子方式集合原产货物的数据。
该谅解备忘录是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世界海关组织(简称WCO)委员会第133/134届会议间隙签署的。
除了欧克之外,我国财政部海关总署长合鲁(Heru Pambudi)作为我国接收机构,以及全国单一窗口机构(LNSW)主任查德米克(Djadmiko)作为全国单一窗口机构门户运营商代表出席该会议。
而中国是由中国海关总署(GACC)副部长王令浚代表出席该会议。
他续说,在全球和国内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使我国必须应用创新性的贸易标准,来推动贸易便利的落实。
两国举行会议而签署协议是符合于佐科威总统的指示,提高印尼与中国的贸易和投资额而实施数字服务计划。
他阐述,签署交换原产地数据谅解备忘录旨在协助自由贸易协定能顺利实施,以及提高两国之间原产地证书的使用。
除此之外,希望两国建立合作能促进双边贸易顺利进行,并对两国经济和贸易的发展作出贡献。
它也成为原产地与海关方面之间更密切合作和原产地与海关能一贯实施,同时现代化许可证技术,来执行自贸协定。
“我希望,上述MoU能加强两国承诺防止和禁止非法行为,或欺诈货物来源行为,因为能导致自由贸易协定受阻,”他阐述。
与此同时,财政部海关总署长合鲁声称,该谅解备忘录将体现提高两国之间合作的承诺。
“签署谅解备忘录有助于在东盟-中国自贸协定框架内实现贸易便利化的共同目标,确定辅助合法贸易,提高经济增长以及保护社会。此外可加速政府之间的信息流动,有利于参与国际贸易各方面,”他如斯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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